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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贴近一线全方位监督
2017-01-06 12:23:22     来源:互联网



 

把侦查监督触角向执法办案一线延伸

探访全国首家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

  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延昆(右)、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左)为海淀区检察院驻海淀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揭牌。

  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驻海淀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下称执法中心检察室)近日成立,这是首都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在全国首创的“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机关派驻检察室”的工作模式。执法中心检察室是如何设置的?检察官又是如何开展监督工作的?记者走进这里一探究竟。

  监督触角伸向“一站式”执法办案中心

  据了解,为共同推进北京市司法体制改革走向深入,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的侦查监督,深入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北京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北京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创新侦查监督工作机制,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室的通知》,统筹推进派驻检察工作有序开展。

  “执法中心检察室是检察机关建立的法律监督派驻机构,由海淀区检察院指定检察官专门负责,依法开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在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下称执法办案中心)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海淀区检察院代检察长邹开红告诉记者。

  邹开红提到的执法办案中心有什么特点呢?据介绍,2015年10月,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率先建成以“整合资源、源头管理、合成作战”为特点的“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开拓建立案件集中办理、全程闭环、全程监督的执法办案新模式,并于2015年10月19日投入使用。

  执法办案中心现内设九大区域,分别为登记区域、候问区域、询讯问区域、医疗救助区域、研判指挥区域、送案民警休息区、送案民警和业务处办公区域、未成年人办案区域、证人被害人询问区域,负责海淀分局范围内办案场所管理和案件办理的指导监督。

  为了加强对这一新生事物的检察监督,2016年11月,北京市、海淀区两级检察院经过充分调研,与公安机关就检察室办公环境配置、监督原则、内容、方式、流程等问题达成多方面共识,11月24日,检察室在执法办案中心挂牌成立。

  “海淀分局执法办案中心是北京市公安系统的试点和样板,也是检察室建立的依托,在此建立检察室是检察监督向执法办案一线延伸的重要举措。”邹开红介绍。

  贴近一线开展全方位监督

  根据法律规定,传唤期间,公安人员最长有24小时搜集证据,并决定是否报请拘留。一经报请并批准,侦查人员应当立即将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如果证据不足或无继续羁押必要,则只能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执法中心检察室的设置弥补了这个“侦查黄金24小时”的监督空白。海淀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主任林静介绍:“我们主要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情况进行监督,以及是否存在非法取证行为;涉案财物管理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违法决定、执行强制措施的情形;是否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要求等进行监督。”

  正在执法中心检察室的值班检察官林卉和戴卓告诉记者,比如发现同案犯被羁押在同一候问区时,要及时纠正。如果同案犯很多,现有场所不能容纳,他们也会提醒办案人员采取专人看守、蒙眼等措施避免串供。

  在执法中心检察室,记者看到,墙面上的监控设备可以随时查看执法办案中心的工作场景。

  “行为人在这个位置刷手环,进入候问区,出来也经过这里,进行身体检查,尿样采集,进入询问区或者讯问区。检察官一方面可以通过视频巡检,查看各个区域的内景、外景、近景。如果发现有任何的异常情况,马上可以到达现场查看。这个位置,贴近一线,贴近办案,非常便于监督工作开展。”林静告诉记者。

  上到二楼的办公区,这里还有一间检察室供日常办公使用。办公室内四张办公桌摆放整齐,墙上醒目地张贴着各种规章制度。“我们有独立的账号和密码,能够接入执法办案中心的平台系统。”林卉在办公电脑上向记者演示,检察官可以通过信息系统查看执法办案中心的相关视频、文件等资料,开展监督工作非常便捷。

  “检察室的监督方式是全方位的:通过对执法办案中心的办案场所进行实地巡查,调取、查阅讯问、询问录音录像资料,登录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系统,查阅刑事案件办理情况等方式进行全面监督。”戴卓表示。

  “以往检察机关进行侦查监督的起点取决于侦查机关何时移送审查逮捕或移送审查起诉,而犯罪嫌疑人被传唤后至被送押看守所这段‘黄金侦查’的24小时,无法监督。现在检察室依托执法办案中心平台,可以实现对全区所有刑事案件和部分治安案件的实时监督,不仅如此,对已形成的纸质证据材料也可以书面审查,补缺了这24小时的监督空白。”林静介绍。

  履行综合性监督职能,实现监督集约化

  推进诉讼职能和诉讼监督职能适当分离是北京检察改革遵循的理念。目前,北京市三级检察院均已成立专司监督职能的侦查监督部,负责刑事案件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工作,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正是侦查监督部监督职能的重要拓展与延伸。

  检察官介绍,派驻检察室前几日成功监督一起撤案监督案件,及时避免了一名犯罪嫌疑人被不当羁押。“检察室的设置不仅实现了源头上的监督,还有利于实现监督的集约化。”“理想的监督模式是一家派出所一个派驻检察室,但辖区内四十余家派出所、队,不可能实现‘一所一室’。海淀分局执法办案中心是北京首家执法办案中心,全区所有刑事案件和部分治安案件均需‘流经’此处,在公安机关改革创新的前提下,他们敢于主动接受监督,我们则能够实现专业监督。我们依托派驻检察室这一平台,就可以实现对海淀区所有派出所、队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的全覆盖。”

  据悉,检察机关还将通过派驻检察室履行综合性监督职能,以对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监督为切入点,探索建立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监督制度;通过接入执法中心平台信息系统,加快迈进与公安机关信息共享的步伐。同时,充分利用检察室这一枢纽平台,依托执法办案中心未成年人办案区等专门化设置,积极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依托执法办案中心集约化、一站式特征与派驻检察室监督前移的特点,搭建起公、检双方开展刑事速裁、认罪认罚从宽处罚制度试点工作的合作平台。

  据记者了解,检察室在开展监督工作过程中,不能干涉侦查人员依法办案,也不能干扰和妨碍侦查活动正常进行,要严守保密纪律。监督的同时也强调协作配合:“检察室应公安机关邀请或者经过公安机关同意可以派员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立案、侦查活动,并就证据收集、法律适用和办案程序等提出意见和建议。检察室和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可以互相配合开展业务培训工作,针对执法办案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题业务讲座,促进执法规范化。”邹开红告诉记者。

  另据记者从北京市检察院了解,目前,除海淀区检察院、朝阳区检察院、丰台区检察院派驻检察工作已启动以外,其他已建成的12个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派驻检察室还没有挂牌设立,而其余几个区公安分局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尚在建设中。对已经完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的分局,检察机关派驻检察室将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设立;对尚在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分局,将加快建设步伐并同步研究推动派驻检察室的相关工作,确定工作推进时间表。

  代表声音

加强公检沟通 抓好后续落实

  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周光权

  海淀区检察院在海淀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室的做法,在全国属于“吃螃蟹”之举。这项探索的着眼点是监督公安机关侦查环节的“黄金24小时”,尤其是对取证行为合法性、是否存在违法执行强制措施的情形、是否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要求等进行监督。这些监督措施的落实,不仅实现了源头上的监督,还有利于实现监督的集约化,直击以往侦查监督的“软肋”,定位明确,针对性强,措施到位。对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走向深入,推进诉讼职能和诉讼监督职能适当分离,强化侦查监督,促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有现实意义。

  知易行难,迈出第一步很不容易。但更大的难题还摆在后面。今后,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应当进一步密切沟通,根据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就监督原则的落实,监督内容、方式、流程等方面的细化等随时进行商讨。对检察机关而言,尤其要处理好检察监督和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关系,不能干扰更不能替代侦查部门办案,即监督但不“添乱”,严格贯彻刑事诉讼法的要求,扎扎实实把工作开展好,确保检察监督向执法办案一线延伸,真正改变长期以来法律监督缺乏抓手、监督实效不明显的现状,把好事办好。

贴近一线零距离 全程监督无死角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律师》杂志主编 陈舒

  公安机关改革创新,设立“整合资源、源头管理、合成作战”为特点的“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开拓建立案件集中办理、全程闭环、全程监督的执法办案创新平台,便利接受监督,同时也敢于自觉主动接受监督。

  以往检察机关进行侦查监督的起点是被动等待侦查机关移送审查逮捕或移送审查起诉。而犯罪嫌疑人被传唤后至被送押看守所这段“黄金侦查”的24小时,无法监督。现在检察室依托执法办案中心平台,可以实现对全区所有刑事案件和部分治安案件的实时监督,不仅如此,对已形成的纸质证据材料也可以书面审查,补缺了这24小时的监督空白。检察机关借此实现了无死角零距离抵近侦查监督。这是司法改革中值得浓墨重彩大书特书的一笔。

  侦查监督工作,一直是刑事诉讼中的弱项。刑事诉讼法关于“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的规定,使得对犯罪嫌疑人被传唤后至被送押看守所这段“黄金侦查”的24小时期间的监督,更是弱项之中的弱项。毋庸讳言,有些刑讯逼供、诱供、串供,往往就发生在这个期间。而错误的侦查方式带来的差之毫厘谬之千里的侦查方向,更可能让破获案件、查明真相的机会稍纵即逝。

  我们经常说,预防为主,防范为先。因为非法证据的排除等到法庭审判的时候才做,很多的损失已然造成,甚至不可挽回。

  因此,我们说海淀区检察院驻海淀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成立的意义,怎么评价都不为过。期待公安和检察部门能够就改革形成合力,取得经验,复制推广至全国。